首頁 >> 旅美資訊
律師介紹
attorney join in
旅美資訊

雇員權利
流覽次數:3036     添加時間:2005/5/16

雇員權利
 
    雇傭法包含雇主與雇員關係中的所有權利與義務――無論是當前的雇員、應聘者,還是以前的雇員(former employees)。由于雇傭關系的複雜以及情況的多樣性,勞動雇傭法會涉及到各種各樣的法律問題:歧視,不正當終止合同(employment temination),工資與稅務,工作場所的安全。聯邦法與州法對很多這樣的問題都有相關的規定。但是,在雇傭關系是以雇主和雇員都參與的有效合同為基礎的地方,只有州的合同法規定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工作場所中雇員的權利
  在工作場所中,所有的雇員都有這樣一些基本的權利:隱私權、公平受償權(fair compensation)及免受歧視。即使還沒有成為正式的員工,求職者同樣擁有這樣一些權利。那些權利包括在雇傭過程當中免受年齡、性別、種族、國籍、宗教的歧視。例如,在雇傭過程當中,未來的雇主不能詢問求職者有關家庭的某些問題。
 
  在美國多個州,雇員在工作場所有隱私權。隱私權適用于雇員的私人財產:手提包、公文包、儲物櫃。這些東西只有雇員才可以拿取。雇員在工作場所有還有電話交談,有聲郵件信息(voicemail messages)的隱私權。使用雇主提供的電腦系統時,雇員在E-mail和浏覽網頁方面的隱私權是非常有限的。
 
  還有有一些關于求職者或雇員的信息,可能是雇主不能獲得的。雇主不能對一個雇員或求職者進行信譽與背景的調查(check),除非雇主以書面形式通知那個人並得到允許。
 
  雇員其它重要的權利:
 不受各種形式的歧視與折磨的權利。
有權利在不存在危險條件、有毒物質以及潛在的安全隱患的安全的工作場所工作。
如果針對雇主提出主張或者申訴,有不受報複的權利(有時被稱為“揭發權”whistleblower rights)。
公平工資權(right to fair wages for work performed)。
 
關于雇傭關系的聯邦規章
 
  以下是有關雇傭關系的聯邦法的簡單概要:
 
只適用于15個員工以上(含15個)的雇主。
在雇傭過程當中,禁止雇主基于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民族(national origin)而歧視雇員。
 
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ADA
 
把殘疾定義為嚴重限制一項或多項生活行為的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
禁止歧視殘疾人
規定有殘疾的人士,無論是否需要借助適當的設備才能進行基本的活動,他們不得由于殘疾受到歧視
 
雇傭法案中的年齡歧視
 
防止雇主優待年輕員工而損害年長員工的利益
只適用于40歲以上(含40歲)的員工,以及可以容納20 個以上(含20個)員工的工作場所
不能阻止雇主對年長的員工提供更多的幫助
 
公平勞動標准法案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規定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則,雇主必須提供的休息時間
適用聯邦政府發布的有關工資與加班的規定
 
家事假與病假法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規定如果雇員有適當的醫療目的,雇主必須允許其有長達12周的休假。
規定要符合休假資格,雇員在休假前必須為雇主工作了12個月,並且這12 個月內,工作時間要達到1250個小時。
在休假期間要保留合適的雇員的職位。
 
點擊排行
關閉 在線客服 USLawChina微信
掃一掃 諮詢更便利
跨國 搬家 遷廠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