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特色服務 >> 放棄美國綠卡
有些人在獲得美國綠卡之後,因為家庭或工作原因需要返回中國發展;或者一些美國公民在為父母申請了綠卡之後,父母不習慣美國生活;又有些人在美國工作期間取得了綠卡,但是隨著年紀增大,想回國生活等等。這些綠卡持有人出於不同原因,不得不選擇放棄綠卡。
放棄綠卡最重要的步驟之一是申請人必須填寫I-407表格,即放棄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的聲明。這個步驟不僅能書面記錄放棄綠卡的意圖,同時也能證明該行為是自願的。面談時,領事官員須確保申請人理解放棄綠卡以後的後果,只有在領事官員確定申請人清楚明白這些後果之後,I-407表格才會被接受,申請人便會在領事官員面前交出綠卡和回美證原件。
一旦提交了I-407表,你的身份將轉回未移民前的身份。如需進入美國時,你需像你國籍的其他非移民申請人一樣申請非移民簽證。放棄綠卡和永久居民身份並不影響你將來再次的移民申請。但是,你必須像其他申請人一樣重新經歷申請的過程。
不管你透過何種方式取得綠卡,即使你暫時不打算在美國居住,在考慮周全前,應該盡可能保有綠卡,因為一旦放棄了,重新申請並非易事。許多人因為在美國境外連續居住超過半年甚至一年,害怕入境時,綠卡會被沒收,或是被帶到海關的辦公室詳細問話,索性主動到美國領事館放棄綠卡。其實這樣做是不必要的,因為移民局在沒收當事人的綠卡之前,必須經由一定的程序,給當事人在移民法官面前,提出有關自己從未法棄在美國居留的證據,譬如按時報稅、保留銀行帳戶等等。在決定放棄綠卡前,應該深思熟慮,最好能得到有關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