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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稅務糾紛不能通過行政的手段(稅務機關的審查或者上訴)得以解決,或者納稅人不服稅務機關做出的檢查結論或復議結果可以向稅務法庭(tax court)提出訴訟。
稅務法庭專門為審理涉稅案件所設,完全獨立於IRS,從而使之能夠站在較為客觀的立場對稅務爭議作出公正的裁決。美國稅務法庭是納稅人唯一無需事先繳納稅款,而可以解決資產稅額的問題。在向稅務法庭提交申請之前,你必須收到缺額通知或者“90天內通知信” 納稅人在收到稅務處理決定書90天內,必須向稅務法庭表示異議及提出申訴,倘若納稅人不在美國,可以延長到150天。
在向稅務法庭提出訴訟期間,您需要多次前往法庭參加法庭審判,所以聘請一位資深的律師將是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