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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毒品問題
流覽次數:3950     添加時間:2013/6/26

國際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全稱是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1987年召開的第42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正式確定每年的6月26日為“國際禁毒日”。從1992年起,國際禁毒日每年都有一個活動主題,以達到國際社會關注和共同參與的效果。

 

美國是全世界最大的毒品消費國。據美國聯邦政府統計,20世紀80年代及90年代初,美國的吸毒者人數已經穩定在年均4000萬人左右。在這些吸毒者中,不僅有機械工、汽車司機、清潔工等藍領體力勞動者,也有警官、律師、藝術家、運動員、銀行家、企業大亨,還有政界人士;既有富翁,也有窮人;既有事業成功者,也有失業絕望者;既有未成年人,也有老年人。毒品成為眾多美國人的“自由選擇”。

 

美國毒品問題原因

首先,美國與世界主要毒品產地的哥倫比亞、秘魯和玻利維亞只有一海之隔。鄰國墨西哥和哥倫比亞是全世界大麻和海洛因的主要產地之一。毒品經濟(Drug Economy)在這些國家的國民經濟中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靠近毒品主要產地這一特殊的地理因素,客觀上決定了美國處於便於毒品輸入的不利地位。

 

其次,美國是一個崇尚藥物的國家。“吸毒”一詞在美國叫作Drug Abuse。美國官方對Drug Abuse下的定義是:“非醫療性地使用神經性藥品,以至對使用者產生不利後果的行為”。顯而易見,這一官方定義中存在著兩個明顯的漏洞:

(1)如果是醫療性地使用神經性藥品,則不被視為“濫用藥品”;

(2)即使是非醫療性地使用神經性藥品,但沒有給使用者帶來不利後果,也不應視為“濫用藥品”。由此可見,美國官方對吸毒定義的不周延和美國人崇尚與依賴藥物的傾向,為毒品在美國的氾濫提供了充分的可能。

 

再次,美國憲法賦予了人們充分的自由權,而且社會的主導文化也肯定了每個人都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這些人認為,吸毒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吸毒不會對他人和社會構成直接傷害。這種觀點在美國社會中雖然不占主流地位,但卻嚴重幹擾和動搖著社會禁毒的思想基礎。美國國內有相當大的一批人主張毒品合法化(Legalization of Drugs),建議官方定點銷售毒品,其理由是,這樣做可以降低毒品的價格,使黑市毒品交易無利可圖,從而可以大大減少為了吸毒而殺人的犯罪現象的發生。

 

最後,由於毒品具有興奮神經、緩解心理緊張的功效,吸毒便成為許多失意者的選擇。毒品作為能夠改變神經和精神的藥物,已成為許多美國人為了減輕心理壓力、克服心理危機而作出的主要選擇之一。苦悶、寂寞、孤獨、壓抑導致人們選擇毒品,借“毒”消愁,從毒品中尋求精神解脫。

 

美國社會流行的毒品類型

目前,在美國社會流行的毒品主要有以下五類:

大麻(Marijuana),是美國吸毒者使用最普遍的一種毒品,吸食大麻能使人有一種安適、愜意、放鬆、迷迷糊糊、愉快的微醉感。

致幻劑(Hallucinogen),使人產生錯覺和幻想,進入飄飄欲仙的夢幻世界。

麻醉品(Narcotics),這類毒品能在吸用者體內產生極大的欣快感,它主要包括海洛因(Heroin)、嗎啡(Morphine)和鴉片(Opium)。

興奮劑(Stimulants),強烈刺激中樞神經系統,服用者精力異常充沛,興奮敏銳,能產生興奮依賴。有冰毒(Ice, Methamphetamine);可卡因(Cocaine)

鎮靜劑(Tranquilizer),它主要指巴比上酸鹽。

 

毒品貿易是世界上利潤最高的行當。在各路毒梟(Drug Lord)的眼中,美國是最肥沃的毒品市場。高額利潤對毒品販子產生了極大的誘惑,他們就像過毒癮一樣從事黑市毒品交易,源源不斷地為美國的毒品使用者提供種類齊全的毒品。

 

毒品集團(Drug Cartel)走私毒品的花招越來越多。有的將毒品塞入毒品走私犯的直腸、陰道等體內通道甚至是人身上的各處孔竅。海關檢查人員將這些走私毒品者稱作Swallowers(吞咽者)、Stuffers(填塞者)和Burros(用身體販運毒品者)。

 

毒品販子推銷毒品的手段十分狡猾。他們通常為青少年充當Tour Guide(吸毒指導者),給他們提供Come-ons(誘餌)、Gateway(上鉤毒品),讓他們Free Fixes(免費過幾次癮),使他們Use the Needle(染上毒癮),讓他們Hooked(上了鉤),手頭暫無毒資時可以Front(賒購毒品),目的是使他們最終成為毒品販子的永久Users(用戶)。

 

美國政府的禁毒鬥爭

自20世紀60年代末尼克森總統發動大規模的Drug War(肅毒戰)以來,美國政府在打擊毒品方面作了不懈的努力。美國政府為此成立了專門的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毒品管理局),國會通過了有關Drug Control Act(毒品控制法案),各州也在加大打擊Drug Convictions(毒品犯罪)的力度。與此同時,各級政府和社會團體還積極展開Drug Rehab(戒毒活動),組織Anti-drug Campaign(反毒品運動)。他們還對吸毒者進行Detoxification Treatment(戒毒治療),Addiction Medicine(戒癮治療)等。

 

不可否認,在過去的30多年裏,為了解決毒品氾濫的問題,美國政府已進行了一場曠日持久和耗資巨大的反毒戰爭,把幾百億美元投入到緝毒、防止吸毒的工作中。但迄今為止,美國政府的反毒舉措和運動收效甚微,形勢不容樂觀。近年來,毒品之害愈演愈烈,已經成為美國社會的一大毒瘤。美國政府能否打贏這場“American Opium War”(美國鴉片戰爭),尚有待觀察。


文章來源於:百度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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