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成某項長期實質性貿易,而需要赴美的條約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偶及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限在美國移民局及在台協會書面作業)
案件說明
E-1簽證是給與美國有雙邊投資或貿易條約的國家之公民來美進行貿易活動的非移民簽證。主要簽發給與美國具有商務和航行條約(Treaty of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或雙邊投資條約(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關係,或者是與美國有其他協議的條約國公民(包括赴美從事貿易工作的主管、經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以申請E-1簽證,他們沒有國際限制,均可獲得二年條件式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