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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綠卡

美國公民在海外工作,外籍配偶可快速入籍美國
流覽次數:8284    添加時間:2011/12/26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如今,隨著中美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的發展,美國公司、企業紛紛派往人才到中國擔任高層管理的工作。如果這些美籍人士恰巧在中國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並決定締結婚姻的話,那麼比起一般美國公民配偶申請入籍,這些外籍配偶獲得綠卡后可以很快完成入籍,因為這種特殊的情況造就了相當大的優勢。
 
相較美國公民的配偶申請歸化入籍的一般情況而言,USLawChina為駐海外工作美國公民配偶申請入籍總結以下幾點優勢
1. 申請人如果符合條件(見下文中的基本條件),一旦拿到綠卡即成為永久居民,就可以開始申請歸化入籍,無需等拿綠卡滿三年;
2. 無需遵循在美居住連續居住滿三年,實際居住滿一年半且在此期間每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六個月的規定;
3. 無需遵循在提出申請所在州住滿三個月的規定;
4. 無需去美國印指紋,駐海外工作美國公民的配偶在境外領事館或大使館服務中心就可以錄製指紋;
5. 一般情況下的入籍面談需要在指定的移民局進行,但駐海外工作美國公民配偶可以選擇面談地點;
6. 入籍面談和宣誓可以安排在同一天,免去在美國等待宣誓的時間。
 
對需要申請公民的人士來說,美國移民法第319(b)條款還是一個陌生的法律條款。此條款許可駐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的配偶,快速地申請美國公民。假如您也是屬於這樣的一位,那麼USlawChina今天就教您如何申請。(請參考USLawChina相關文章: 《
美國歸化入籍的特殊情況》 )
 
一、 基本條件
申請人
1. 年滿18歲;
2. 必須是合法的永久居民;
3. 配偶必須是美國公民且定期駐海外工作;
4. 入籍考試面談和入籍宣誓時,必須在美國境內;
5. 在配偶駐海外工作時與其共同居住,並在其工作結束後回到美國居住;
6. 良好的品行;
7. 讀、說、寫基礎的英語能力;
8. 瞭解美國政府和歷史的基本知識;
9. 忠於美國憲法。
 
申請人的配偶:
1. 必須是美國公民;
2. 定期駐海外工作,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受雇於美國政府機構
(2). 受雇於美國研究機構
(3). 受雇於發展美國外貿和商務的美國企業,或其子公司
(4). 受雇於美國是其成員國的國際組織, 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5). 經美國的宗教組織授權在海外履行神職工作;或派往海外的傳教士
3. 依照雇傭合同或命令,申請人的配偶必須駐海外至少一年以履行其工作職責。
 
二、 申請流程
1. 準備申請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和支持性材料以及缴纳费用
2. 向移民局服务中心提交申請
3. 收到I-797收件通知
N-400審理時間查詢:
USLawChina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個案處理進度查詢
4. 向使领馆預約、採集指紋
(注意:申請人在指定的時間去印指紋時應該攜帶指紋卡、護照和綠卡)
5. 背景調查
6. 歸化入籍面談
請參考USLawChina相關文章《
移民局歸化入籍面談與考試指導視頻》和 《移民局博客:美國公民歸化入籍考試
7. 參加入籍宣誓、獲得公民證
8. 辦理護照
 
三、 申請材料
申請人:申請表格N-400,申請費、綠卡複印件、社會安全卡複印件、兩張符合規格的照片、一份書面陳述等;
申請人的配偶:美國公民的證明文件、最近三年的W-2和稅單等;
美國/海外公司:申請人的配偶和公司的雇傭關係的說明信、雇主為美資控股公司的證明文件、申請人的配偶所在的海外公司的證明文件等;
婚姻關係:聯合報稅單、共同的銀行帳戶和信用卡、保險、各自之前的婚史證明文件等。
詳細的申請材料請參考USLawChina律師服務
駐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的配偶的申請材料項。
 
四、 相關注意事項
1. 關於書面陳述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一份書面陳述,其中申明在海外和其身份為美國公民的配偶共同居住,一旦其配偶結束海外的工作任務,他/她就返回美國居住。書面陳述應該包括以下資訊:
(1). 美國公民雇主的名稱、從事的業務種類或參與的神職或宗教活動;
(2). 美國公民雇主公司是完全還是部分由美資控股;
(3). 美國公民雇主公司是完全還是部分發展美國的外貿或商務;
(4). 美國公民配偶從事的工作種類;
(5). 預計的海外工作期限;
(6). 是否有赴海外與其美國公民配偶共同居住的意圖;
(7). 是否有在其美國公民配偶結束海外的工作任務後立即返回美國居住的意圖。
 

2. 關於申請人歸化入籍後立即離開美國的要求

(1). 申請人應該確定他/她將於歸化入籍後的30至45天之內赴海外與其配偶團聚
(2). 如果申請人配偶駐海外工作的日程有所推遲或任務取消,申請人應該立即通知移民局
 
3. 關於“婚姻生活(Marital Union)”
“婚姻生活”(Living in Marital Union)的定義是:和當前的配偶真實地居住在一起。離婚或配偶死亡、合法分居(Legal Separation)等情況會導致“婚姻生活”的終止,進而歸化入籍申請也會被拒
 
以上就是對駐海外工作的美國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請自動轉公民身份的大致介紹,如需具體評估個人情況、如何填寫申請表格/準備申請檔材料等,請參考USLawChina專業操作指南《
永久居民歸化入籍申請操作指南—駐海外工作公民的配偶》或選擇駐海外工作美國公民的配偶律師服務。如果入籍申請遇到疑難情況,請與USLawChina聯繫 。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注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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