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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L/E配偶工作權重大利好!移民局發佈EAD新政
流覽次數:3017    添加時間:2021/11/17    來源:臧迪凱聯合律所



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獲悉,因美國移民局(USCIS)審理時間過長造成L-2(L-1跨國公司工作者配偶)、E-1(E-1條約商人配偶)、E-2(E-2條約投資人配偶)、E-3(E-3澳大利亞特殊專家配偶)、H-4(H-1B工作者配偶)無法工作甚至失業,由此引發了相關訴訟,移民局將根據訴訟結果,對審理部分非移民配偶的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作出調整如下:

- 部分H-4、E或L配偶符合自動延長工作許可及隨附EAD (工卡),適用條件包括:
A. 在原EAD到期前,及時遞交了EAD延期申請;
B. 證明H-4/E/L身份的I-94未過期;

- EAD自動延期時效以下列日期中最早者為準:
A. I-94表上顯示的身份效期到期日
B. EAD延期申請的裁定(批准或拒絕)日
C. 原EAD過期後的180天

- 下列文件用以證明原EAD自動延期(亦可向僱主出示,用於I-9就業資格審查) :
A. 證明移民身份(H-4、E或L)尚在效期內的I-94表
B. 證明及時遞交了EAD延期的申請收據(I-797C表){申請類別為A17(E類)、A18(L-2)、C26(H-4)}
- E和L配偶根據其身份即可獲得工作許可,無須通過遞交I-765表申請。不過,如果E和L配偶仍選擇要拿到EAD的話,可以繼續遞交I-765表。
注意:在移民局完成對I-94進行修改(區分E和L配偶與子女)前,仍須以EAD作為就業資格證明交給僱主填寫I-9表格。未完成修改的I-94表僅表明E或L非移民身份,並不足以證明I-9表中所列C的就業資格。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點評:
這一改變無疑給H/E/L配偶帶來重大利好!保障了配偶在美國的工作權。我們相信移民局會盡快完成對於E&L類別的I-94修改,以區別配偶和子女,得以讓E&L配偶免於遞交I-765申請即可獲得工作的權利。在拜登政府下,我們期待看到更多利好移民/非移民的政策出臺。

三十多年來,我們一直緊貼美國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為每位客人/每個家庭提供專屬服務,如果您或家人有H/E/L身份方面的問題,歡迎及時和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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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我們發現臧迪凱聯合律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的原創文章和成功案例有被他人抄襲的情況。如果您正在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我們建議您最好直接洽詢律師,詳細瞭解贏取案件的步驟和關鍵策略。臧迪凱聯合律所十分樂意和您分享這些成功案例的來龍去脈;更重要的是我們將如何與您攜手並肩共創新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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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H-1、H-2、H-3 配偶及子女簽證申請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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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為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于1984年成立(前身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總部位於加州洛杉磯,上海、臺北辦公室服務當地客戶,實現美、中、台三地聯線,幫助了世界各地無數家庭和企業成就美國夢。網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Pepperdine法學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夥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美律師協會成員,2021年度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全國聯絡委員會主席。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語言和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

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Tsang & Associates, PLC)跨國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作者: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
文章來源: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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