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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EB-5排期下,選擇EB-1C拿綠卡的常見問題
流覽次數:3404    添加時間:2015/5/18    來源:陳婕律師

今年5月開始, EB-5投資移民中國大陸也出現了排期,這就意味著,中國申請人投資了$50萬甚至100萬美元,還要等2~3年才能拿到臨時綠卡。這對於家有18歲以上子女的父母可謂心急如焚,為保證子女能獲得身份,父母紛紛讓小孩自己當主申請人辦投資移民。

在這種背景下,在中國有企業的家庭可以考慮去美國投資開公司,通過L1-EB1C途徑辦綠卡。在尤其EB-5有排期,此種方式最為快捷、直接,但申請條件也相對更高。本文中,陳婕律師對於中國客戶去美國當地新設公司、辦理身份,經常提出的一些問題,整理了以下回答,為大家解釋相關疑惑和注意點:

1. 去美國開公司,用中國公司還是個人當股東?
單從申辦綠卡方面來說,用法人還是個人當股東,差別不大,只要母公司持股51%以上或中美公司由同一自然人控股即可。但從境外投資辦理程序和稅收來說,兩者有別:

境外投資辦理:企業境外小額投資也需備案,例如:上海企業需要向上海市發改委、市商務委辦理備案,憑備案通知書,依法辦理外匯、海關、出入境管理和稅收等相關手續;個人投資則有外匯管制問題,國內資金需要找人頭匯出。熱議的上海自貿區最快上半年啟動QDII2有望取消購匯上限,陳律師將密切關注。

稅收:企業對外投資,現行的一系列稅收規定,從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稅額抵免等方面都有相關檔,例如《境外註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等。個人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則依據《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

2. 對中國公司的規模要求多大?
雖然法律對於母公司規模沒有硬性要求,但實踐中,太小的公司不建議。通常,註冊資本¥500萬以上的公司,我們會從公司的營收、組織結構、員工人數、業務等方面做進一步評估。

3. 對美國公司要投資多少資金?
建議至少35萬美元起。因為要能支持公司正常營運的開銷,在開始階段,沒有足夠的收入支撐,開辦費、租金、辦公設備、人員薪資、政府費用等全部都是開銷,如果公司資金不夠、岌岌可危肯定會影響到申請。

4. 從開公司到拿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整個過程可以分為四部分,每部分時間大約在:
1) 設立公司:1周~1個月;
2) 新L-1申請:目前移民局審理時間1個月,批准後轉海外領事館簽證;首次L-1有效期一年;
3) L-1延期:一年到期前,辦理延期,審理時間1個月;
4) EB-1C綠卡申請:延期下來後,提交綠卡申請,審理時間4個月左右,批准即取得10年正式綠卡。
因此,步調緊湊且順利的話2年內可以拿到正式綠卡。相比EB-5先拿臨時綠卡、臨綠再轉正,時間上要快許多。

5. 對於美國公司員工人數、業績有無規定?
法律並無硬性的數字規定,綜合從幾方面考核,尤其以下兩點:
1) 美國公司營運是否超過一年?會需要提供公司營運的證據,例如銷售合同、提單、倉單、發票、財務報表、稅單、銀行對賬單、辦公室租約、員工薪資&保險等一系列材料,從而綜合判定。最近公佈的一個判例,美國公司僅僅只和自己的母公司做生意,所有銷售合同、發票等都是和母公司的,但最終也批准了。
2) 申請人是否在美國公司擔任高管職位?這和員工的組成緊密相連。如果員工只有3~4名,含前臺、出納、打掃的,申請人自己銷售、業務一手包,何以能證明你是高管呢?之前有個判例,美國公司員工8名,開始被認為公司小不能說明是高管而被拒絕,雖然後來經過上訴成功了,但也可以從中看出審理傾向:10人以下的往往容易被定為小公司申請人職位不符合高管要求。我們建議要達到至少10名員工,按照之前寫好的商業計劃循序漸進增加。商業計劃很重要。

以上是客人經常問到的,當然還有其它關心點,例如美國的稅、保險、員工薪資、將來公司結束等問題。有時還會碰到客人說:你們設定的條件怎麼這麼高?我聽別人說只要投5~10萬美元去開公司就可以辦到了。

陳婕律師想提醒申請人的是:EB-1C拿綠卡是非常複雜的。在普通的商業投資中,尚且有許多的風險要防範和控制,何況EB-1C將身份和生意綁在了一起,不僅要照顧到商業運作,還要滿足綠卡條件。每個案件都有太多細節需要討論和溝通,每家公司情形不盡相同,只有根據個案量身制定出一個合適的方案,照此執行才能得以順利達成目標。

EB-1C綠卡對像是跨國公司主管/經理,屬第一階梯,和傑出人才、教授並列,沒有配額限制,不需排隊。類似的EB-5投資移民,投資$50或$100萬美元、有風險、還要排隊2年。所以試想一下:如果但凡國內有個公司的家庭、向美國投幾萬美元開個公司就能拿綠卡,EB-5還會排隊嗎?

對此有興趣者,歡迎和陳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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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介紹:
臧迪凱(Joseph Tsang)律師,法學博士,Tsang&Associates律所管理合夥人,專精EB-1A、EB-1C、商業移民,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加州律師協會成員。現任Tsang&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前身為1984年成立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管理合夥人,擁有EB-1A傑出人才1天獲批、美國公司0員工L-1延期、為被拒EB-1C翻案獲綠卡等眾多成功案例,幫助世界各地成千上萬家庭成就美國夢。

 
陳婕律師,上海交大法律碩士,上海律師協會成員,自2005年開始涉外法律工作,在涉外民商、美國投資與移民、涉外婚姻家庭、簽證&出入境等領域有長期研究及豐富的實務經驗,10年實務,跨越語言文化差異,更懂中國客戶。現加盟美國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凱聯合律師事務所,中美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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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1-800-985-1234(美國專線) / 86-138-1811-4320(中國專線)

作者:陳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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