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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PERM申請中的角色
流覽次數:4515    添加時間:2008/11/12    來源:Zoe 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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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美国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 DOL)宣布对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Fragomen, Del Rey, Bernsen & Loewy LLP提交的PERM申请进行全面审查,理由就是雇主在筛选美国应聘者的过程中,有不适当的美國律师介入(improper attorney involvement)。

该律师事务所不服劳工部的审查,随后对DOL提出了诉讼。在这场官司辩论中,DOL花了很大篇幅引用移民法规来证明该事务所的违规操作;并且列出了5大条“Do's and Don'ts”,每条都有详细解释,定位律师在PERM申请中的角色。在此,USLawChina对这些内容进行了总结,将重点部分摘录如下:

20 C.F.R.§656.10(b) (1) 规定在PERM申请中,雇主可以由代理人或律师代表他们。20 C.F.R. §656.10(b) (2) (ii) 规定无论是外籍人士,还是他/她的代理人或美國律师,他们都不能参与对应聘者的面试和评估,雇主的代理人或律师只能作为代表参与PERM以外职位的面试和评估事宜。

以下是DOL在与Fragomen, Del Rey, Bernsen & Loewy LLP的诉讼中提到的雇主及美國律师该做与不该做的:

w              雇主应该把公司地址、网址或HR联系方式发布到招聘广告中,如果应聘者的申请没有直接发给雇主,而是发送到了其他地方,雇主可能会遭到DOL的审查,解释简历是如何到达雇主的?

w              律师应该为雇主提供法律指导,确保拒绝原因的合法性,同时为雇主评估美国工人的资格提供必要的建议;

w              在雇主筛选简历前,律师不能预先筛选,除非律师代替雇主负责PERM以外职位的招聘的,另外,律所分办事处的律师也不能参与PERM相关职位的简历的预先筛选;

w              律师不能参与面试,除非该律师是雇主的代表,负责PERM以外职位的招聘;

w              雇主应时刻以善意的态度筛选应聘者的简历,评估他们的资格;

最后,DOL提醒,雇主没有义务完全按照DOL的规定进行人员的招聘,对于求职者录取与否,最后还是取决于雇主。但是,雇主不能简单的基于一个招聘而提出PERM申请,而应给美国的求职者提供更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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