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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從事投資開發—E-2簽證介紹
流覽次數:17368    添加時間:2011/11/8    來源:Frank Tsang臧煜卓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持續發展,有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前往美國從事投資開發等商業活動,因此,申請E-2簽證也為投資人打開了赴美進行投資的一扇窗。而L-1簽證為跨國公司調派經理或主管赴美工作之簽證,和E-2簽證同樣為非移民簽證,皆是受益人入美處理美國公司事宜,兩種簽證的異同讀者可參考USLawChina《E-2與L-1簽證之比較
以下USLawChina將為您介紹E-2簽證的內容、簽證優勢、適用對象、申請資格及條件、步驟流程及所需文件材料。

一、E-2簽證簡述
E-2簽證是簽發給與美國簽有投資條約的國家/地區人民的非移民簽證,簽證持有人可來美國從事投資開發等商業活動。而簽證持有人第一次被獲准入境美國時間不會超過2年,若是初次以E簽證身分入美,會獲得2年居留期限,2年內每次出境後重新進入美國會再次獲得2年期限。E簽證一般有4-5年的有效期,只要簽證有效,簽證持有人幾乎不受居留期限期間的限制,但於簽證到期後,持有人必須重新申請新的E-2簽證。

二、E-2簽證優勢
1. E-2簽證不像H-1B簽證有名額限制,也不需要先經過勞工局、移民局的申請程序,可直接向領事館來申請。
2. 申請人不用證明其是臨時性停留美國,也不用保留其外國居所,而只要表明在簽證期滿時將返回原居住地即可。
3. 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滿21歲的子女即使不是條約國公民,也可以獲得E-2簽證,並且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4. 只要申請人保證其在身份到期後一定會回國,並且公司也滿足E-2的規定,簽證就可以不限次數地申請延期。
5. E-2簽證持有人每次離開美國時,須將他的I-94表(出入境記錄表)交回移民局官員。當再度入境時,簽證持有人向移民局官員出示他的簽證,可以獲得一張新的I-94表,上面注明他又可以E簽證在美國停留2年。

但E-2簽證的不利之處在於只有條約國的公民才可申請E-2簽證,就目前而言,華人密集的國家及地區中,只有臺灣,菲律賓,加拿大,韓國,及泰國的公民可以申請E簽證;大陸地區還不具備此資格。且即使投資人持有此身份20年,除非透過其他途徑,否則仍不能調整身份為美國永久居民。即便如此,E-2簽證還是提供了一條捷徑,可以來美等待時機,申請綠卡。因為E-2簽證持有者可以通過商業活動認識符合條件的公司,條件成熟時即可辦理職業移民,並且在申請職業移民的過程當中,仍可合法在美居留和工作。此外,符合一定條件的E-2條約投資人還可申請EB-5投資移民

三、申請資格及條件
對於申請人/公司的資格限制
1. 申請公司須具備特定的條約國國籍: 所謂條約國是指與美國有友好、通商或通航條約,或與其等價形式之國家。目前而言,華人密集的國家及地區中,只有臺灣,菲律賓,加拿大,韓國,及泰國為特定之條約國,大陸地區還不具備條約國資格。而申請公司必須具備特定條約國國籍,其意謂特定條約國雇主必須擁有該公司之配股份或控制權,通常認定的方法為—擁有公司百分之五十或以上股份之股東國籍即是該公司國籍,或是以公司所有權人之國籍來決定該公司的國籍。
2. 申請公司必須是實際營運的企業: 即該公司必須是一個真實的、並且正在積極營運中的商業或商業實體,其為謀求利潤而生產商品或提供服務。該公司也必須符合美國從事此種貿易須遵循的法律要求。
3. 條約投資人必須積極投資: 指投資人必須將資本放置在有商業風險的地方,以期產生利潤,條約投資人必須擁有並控制已投入或即將投入之資本,其必須保證已投資或正在投資的資本留在該企業中,不可撤回。
4. 條約投資人必須為實質且大量的投資: 例如與購買一個已經成立的公司或創建一個籌備中企業總成本相比,投資資本已經很充足。或所投資的數額足已確保條約投資人之財政承付款項能使企業成功運轉。
5. 條約投資人不能投資邊際企業: 邊際企業意指一個企業現在或將來不能為投資人或其家人提供足夠維持其最低生活的收益,另外投資人也不能以賺取生活費為目的,將小筆資金投入到某邊際企業中。
6. 投資人必須是條約國國民,已經或正在積極地將相當數額的資金投入到美國一個實際運作的企業,且申請人入境美國的唯一目的是開發並指導公司運作,申請人在E-2簽證期滿或終止時會自願離開美國。
對於申請人家屬資格限制
申請人之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皆可獲得E-2 簽證,且申請人之配偶還可申請工作證,但須提交I-765工作證申請表,詳情可參考USLawChina《I-765工作證申請操作指南

四、申請的步驟流程
1. 申請人符合申請E-2條約商人簽證所具備的條件
2. 準備申請所需文件(如申請表格、申請費、雇主信函、及相關支持性文件)
3. 向美國領事館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
4. 向領事館預約面談和付費,面談預約等待時間可參考http://www.travel.state.gov/visa/temp/wait/wait_4638.html
5. 前往領事館進行面談(適用於年齡14-79歲申請人)
6. 面談通過,成功赴美

五、申請文件與材料
申請人須向領事館提交
1. 由投資企業或投資人提供之申請信: 信中須說明所屬條約國、企業所有權分布情形、E-2簽證申請人國籍、投資活動性質、投資的規模和金額等等。
2. 證明文件: 包括公司所有權證明,如公司股份持有記錄證明,關於公司營業性質之証明,如公司條例、宣傳材料,投資總額及資金來源,形成投資的財務往來證明,如購買設備之收據,投資前景證明等等。
3. 申請人及其家人的護照、照片。
4. 申請費用。
關於申請E-2簽證詳細所需之文件材料請參考USLawChina申請E-2條約商人赴美投資簽證中的“申請材料”欄。

六、其他相關問題
1. 我因未完成在美國的工作而需要為我的E-2簽證延期,請問我應該如何提交我的延期申請?
為已得E-2簽證延期有兩種方式:其一,至少每兩年到美國境外旅行一次,那麼您就可以在每次重新入境美國時自動獲得兩年的延期;其二,若您沒有要出國旅遊的需要,那麼您就必須向美國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請。通過申請,E-2簽證的持證人每次可以獲得兩年的延期期限,而且沒有最長居留時間的限制。

2. 我們公司是由新加坡和香港合資的,新加坡的三位股東各佔有20%股份,香港的一位股東佔有35%,其他5%在分散的股民手裏。我們公司能否申請E-2簽證?
申請公司必須具備特定條約國的國籍,也就是說特定條約國的雇主必須擁有該公司的支配股份或控制權。擁有公司50%或以上股份的股東的國籍即是該公司的國籍。你們公司有60%股份由新加坡股東持有,也就是說,公司屬於新加坡國籍,可以申請E-2簽證。但是必須注意,如果有美國永久居民,那麼他們的股份是不能算入內的。也就是說,如果新加坡股東中有美國永久居民,那麼你們公司就不符合條件了。

3. 因為我準備申請E-2條約投資人家屬簽證跟隨我太太去美國生活,請問我應該如何證明我沒有移民美國的意圖,而是將在簽證到期時回到我的原居住國?
您只需要證明您的原居住國對您回國存在著牢固的約束力。如,在美國境外購置的房產並未轉賣的證明,甚至是自己的祖墳或為自己提前購買的墳地在原居住地等。在原居住國有理想的工資收入、公司股票、公司等。說明在其在美國生活期間,原單位將為其停薪留職等。建議證明自己某些重要的家庭成員仍然將在原居住國長期生活,表明受益人熱愛自己親戚朋友,將會回國和他們團聚。

關於申請E-2簽證的其他相關問題,請參考USLawChina申請E-2條約商人赴美投資簽證中的相關問答

以上是USLawChina對E-2條約投資人赴美投資簽證的一般介紹,如需具體評估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E-2簽證的資格、如何填寫文件表格及準備申請文件材料等,請參考我們USLawChina專業操作指南《E-2條約投資人簽證申請操作指南》或選擇USLawChina網上律師服務E-2條約投資人簽證申請/付費諮詢服務


作者:Frank Tsang臧煜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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