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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律大于州法!拜登政府:這種情況必須提供墮胎
流覽次數:746     添加時間:2022/7/14



聯邦衛生官員周一表示,各州醫生和醫院必須遵從聯邦法律,在緊急情況下為有需要的孕婦提供墮胎服務。

衛生部周一稱,根據一項保護緊急治療權的聯邦法律,如果醫生認為有必要進行墮胎,即使這一過程有違州法,醫院也須提供這一服務。

自最高法院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以來,許多醫生和醫院表示,他們難以在州法和聯邦法律中取得平衡。

衛生部在給醫院和醫生的最新指導意見中說,在醫療緊急情況下,聯邦醫療急救條例(EMTALA)優先于限制墮胎的州法律。

此舉是拜登政府保護墮胎權的最新舉措。衛生部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在一份聲明中稱:“保護患者和醫護人員是當務之急,尤其是在這個時刻。我們將繼續利用衛生部所有可用的資源,確保女性能夠獲得她們需要的挽救生命的護理。”

然而,最新行動缺乏具體細節。喬治·華盛頓大學米爾肯公共衛生學院的衛生政策和法律教授羅森鮑姆(Sara Rosenbaum)說,新的指導方針比衛生部去年9月就這一問題發布的更詳細,但仍然模棱兩可。

她說:“它並沒有闡明哪些是緊急情況,哪些是穩定治療。”

1986年頒布的《醫療急救條例》規定,病人有權在醫院接受急救治療,即使負擔不起。根據這項法律,醫生和醫院有時會實施緊急醫療墮胎,以穩定情況危急的孕婦。

醫生和醫院律師說,由于聯邦法律和限制性州法有沖突,他們在決定是否可以合法進行墮胎時仍面臨很大的不確定性。一些人說,他們可能需要推遲治療,即使這可能會增加患者的風險。

衛生部官員說,新的指導方針旨在向醫生保證,他們不需要等到病人瀕臨死亡時才進行治療。


文章來源:美國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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