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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的持槍權利和槍支管制(四)
流覽次數:3775     添加時間:2012/10/28

聯邦上訴法院裁決首都的武器管制條例違憲之後,特區政府要求上訴庭全體法官重審,但是遭到拒絕。在聯邦司法部的支持下,特區政府決定上訴最高法院。這正是李維求之不得的事情:他就是希望此案經由最高法院判決後,成為一個適用於今後的判例。

因為這個案件實在太重要,各方都動員了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最高法院也同意控辯雙方的支持者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出庭陳述意見,供大法官們參考。獨立研究所的史蒂芬•霍爾布魯克起草了一份論證特區法律違憲的陳述狀,簽署者包括副總統切尼(以參議院主席身份)、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和大多數國會議員。站在這一邊的還有大多數州的司法當局以及一些群眾團體例如員警兄弟會等。支持特區立法的包括小布希政府的聯邦司法部、紐約等傾向限槍的州司法當局和相當多的大城市市長與警察局長,以及眾多反對暴力犯罪的群眾團體。(同為行政的政府部門之間光天化日之下就重要議題互相掐架,這在當今世界,不用說集權國家,哪怕是分權制衡的法治國家也實屬罕見。)

最後高法以5比4裁決,認定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無需加入民兵也有權擁有槍支,從事合法的活動,例如在家中採取自衛行動。最高法院的判決不但認同聯邦上訴法院對開國元勳為什麼制定第二修正案的分析,還進一步指出在建國初期,反聯邦的人士擔心未來的聯邦政府可能收繳人民的武器,取消民兵,建立一支政治化的常備軍,或者只允許自己中意的民兵存在,從而有利於維持自己的統治。有了第二修正案,國會不得立法剝奪人民的持槍權,民兵組織才可能保存下來,從一個方面避免聯邦政府蛻化成為專制政權。加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其他憲法修正案,美利堅合眾國才得以穩固地建立起來。


赫勒訴哥倫比亞特區案的裁決一石激起千重浪,各地特別是暴力犯罪嚴重的大城市以往制定的限槍法規立即受到挑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2010年6月最高法院對麥克唐納訴芝加哥一案的裁決。該案的裁決將憲法第2修正案和第14修正案聯繫起來,後者保障各州和各地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式不得加以剝奪,延伸過來就是憲法修正案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包括持槍權,不僅適用於聯邦政府的管轄地區哥倫比亞特區,而且適用於全部美國50個州。因而芝加哥市類似於首都的武器管制法規同樣屬於違憲。

 

赫勒和麥克唐納兩個案件的最高法院判例為近期和未來擁槍和限槍兩派劃下了一條界線,但是在人民可以擁有什麼樣的武器,什麼樣的人擁有武器的權利會受到什麼樣的限制,以及武器如何攜帶、買賣等方面仍然有很大的博弈空間。單單是赫勒案宣判之後不到兩年的時間,在NRA支持下就有上百起挑戰地方限槍法規的訴訟,幾乎都因為觸犯其他聯邦武器法規而觸礁。但是,在一個可以預見的長時間裏,以NRA為代表的擁槍團體不用擔心聯邦或地方政府可以用一個限槍法規為突破口,乘勝追擊大範圍限制人民的持槍權利。


這也是為什麼圖森槍擊案之後,身為民主黨的奧巴馬總統在加強槍支管制以抑制槍支暴力問題上謹言慎行的原因之一。


奧巴馬在2008年競選總統的時候,他的政綱當中包括重新恢復在2004年失效的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但是在競選過程當中,一些支持他的群眾和團體對此表示疑慮。華盛頓美式足球紅皮隊前明星後衛阻截隊員雷蒙德•司恭克就是其中之一。司恭克自己是槍支愛好者,但是積極參與社區、縣、州和聯邦範圍的政治活動,曾經擔任馬里蘭州州長的槍支暴力防治委員會成員。他和他的美國狩獵及射擊協會曾經在推動布萊迪法案立法過程當中與布萊迪運動協調行動。


司恭克支援奧巴馬競選總統,但是警告他如果在限槍問題上走得太遠,將丟失很多邊遠地區選民的選票。他建議奧巴馬不要再提恢復失效的聯邦攻擊性武器禁令,而將重點放在加強和完善全國即時犯罪背景檢查系統上面,防止槍支彈藥落到罪犯或可能犯罪的精神不正常者的手中。奧巴馬在後來採納了司恭克的意見,不但沒有繼續強調立法限制槍支犯罪,而且在赫勒訴哥倫比亞特區一案的“法庭之友”聽證過程當中,和他的競爭對手一道反對特區的武器管制條例。


圖森槍擊案的兇手使用的武器是一把9毫米口徑Glock19半自動手槍和裝彈33發的彈匣。在發生之後,紐約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卡洛琳•麥卡錫提出法案,主張部分恢復1994到2004年間實行的攻擊性武器禁令,即禁止擁有、銷售和進口供半自動武器使用的、可以裝10顆子彈以上的彈匣。雖然面臨NRA等主張持槍權利團體的強烈抵制,還是有相當多的人支持麥卡錫的主張。“防止槍支暴力布萊迪運動”分析了去年中期選舉民主黨失利於限槍之間的關係,指出得到NRA支持的27名民主黨議員在選舉中失利,而在上屆國會支持限槍法案的101名民主黨眾議員只有2人敗選,說明支持或反對限槍並不是選民關心的重點。


前不久亞利桑那每日星報引述華盛頓郵報文章,呼籲奧巴馬總統在槍支管制問題上發揮領導作用。就如一些評論所指出的,我們很難制止一個瘋子的犯罪,但是至少可以制定一些合理的法規,以便減輕瘋狂犯罪可能造成的後果。


文章來源於:美國駐華大使館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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